1、主要目的:揭露獲得地熱(溫泉)水。
2、主要內容:建設井場,組織鉆井設備進場實施溫泉井鉆探,做好地質資料編錄,編制完井報告。
3、工作步驟:
A、井場建設:根據勘察實施方案中的施工設計和現場實際情況,建設符合要求的鉆探井場。
B、鉆探施工:在獲得勘察許可,且完成井場建設的情況下,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的鉆探設備進場,實施鉆井施工,并進行技術實驗和驗收,同時安裝井控設備。
C、地質編錄:在鉆探施工的過程中,按照國家標準《地熱資源地質勘查規范》GB/T11615—2016的要求,作好相應地質資料編錄工作。
D、編制完井報告:完成勘察施工方案要求的鉆探工作后,編制溫泉井完井報告。
4、工作成果:提供符合要求的溫泉井,形成詳細的完井報告。